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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朋友的問題代表發問,一間房子3個人的名字怎麼賣房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粵獅麒    時間: 2022-4-9 02:18 AM     標題: 朋友的問題代表發問,一間房子3個人的名字怎麼賣房

我朋友的房子當初跟家人一起買房子,一間房子公有3等份的名字,雖然說都是自家人,但是住在一起常常會吵架
都快40都沒出嫁或是結婚,當然都有另外一半,雖然我也認為現在的世代,能自己買房的上班族真的是少之又少

有另外一半雖說可以一起住在外面,但是畢竟還是自己的房子,如果要把這一棟房子賣了,需要做什麼協調?

畢竟是3個人的名字,這樣要賣房子會很耗時間很費力嗎?

如果一個要賣另外2個人不想賣,這樣怎麼做比較好,希望大家都好的情況

我朋友這麼說,我想一棟房子買這麼多人的名字確實也是複雜,怎麼不一開始就買一個人名字就好,也不需要這麼麻煩

他就說當初想說三個人一起買才不會分得這麼多,那時候是想說一起買才不會吵架,結果每天在為一點小事吵架(都不是房子的是)

生活作息不同也會影響彼此的(我就跟我朋友說,家人哪需要這麼計較)他開始跟我分享

人阿,多少會計較,只是有沒有說出來,我就跟他說,很多事情都要拿出來討論,聊聊,才能知道彼此的想法看法

才不會有誤會(人最容易就是誤會,沒這麼想卻被這樣想)

想問有誰有類似的問題或是有處理過這樣狀況的人回答

感謝

我只能跟我朋友說,家人就是要溝通

作者: zento    時間: 2022-4-9 02:54 PM

三個人共同持有的狀況會還是需要三個人都要同意才能賣出,只能跟家人好好溝通一下了。
作者: aa3804832    時間: 2022-4-10 01:37 AM

只能全部都同意才能出售,因為我家也有類似問題,無法溝通就沒辦法解決,除非就是出錢把剩下的名義買起來變成一個人的名子。
作者: bluedoradora    時間: 2022-4-12 09:53 PM

牽扯到錢的事情都很複雜~
(1)如上述版有所述,三個人共同持有的話,基本上三個人都有權利選擇是否賣房,若其中一個人不賣,此房子則無法出售。共同持有房子真的需要考慮彼此的感情~
(2)若一個人想賣,另外兩個人不想賣的話,只能討論和協調另外兩個人將想賣的人的那一份平均購買起來,此部分需要找代書比較好處理

作者: QQ588B    時間: 2022-4-14 12:54 PM

我建議你趕快處理  或者趕快跟其他兩人討論把你的分給賣掉   或者把她兩人的分給買起來....
我敢跟你保證  拖不過3代  全部反目成仇!  那叫做共有地  那有分兩種模式
一種是 屋上名 **** 另一種是 地上名****第三種是屋跟地同名字 同一個人
如果你屋子跟地不同人所有權  你到時會更麻煩  不管是地或屋名字一不一樣.你最好趕緊處理完畢
把你的所有權分  賣出 或把你共有地不是你的部分全部買下來>>>>這個對方會獅子大開口
如果你這三人的共有地或者共有屋>>>拖到你們三人都當阿公阿嬤了...那會更複雜  會干涉到孫字輩的....都要到調解或者法院一同處理..一人沒到解散  要等到全部跟地或者跟屋有關聯的人都到齊在開始討論!!

很煩的我真實看到的  阿祖輩的  那些玄孫曾孫等一大堆  就一塊爛地  共有地  100多人
有的美國 有的德國 日本 台灣 等等 你人要全到才可以執行開會討論  在法院的 很煩  1~2人沒到...解散 再約時間...
如果你地上名 跟屋上名 不同人  地上名若有20位  屋上名有30位  都不同人  你會煩死....比上面還要煩>>>除非倒屋還地  如果屋子倒了 地要還給20位地上名!  那屋子倒了 屋上名那30位不能賣了任何錢錢了  

在看不懂>>>去找會計 或者 代書  他幫你處理  你自己也要了解喔 ! 有的代書 也會處理不好..所以本身也要有所了解  
作者: 没注意123    時間: 2022-5-2 12:38 AM

本帖最後由 没注意123 於 2022-5-2 12:39 AM 編輯

只能全部都同意才能出售,建議協商解決。協商不成,可以起訴解決。
作者: njwang1234    時間: 2022-5-2 10:11 AM

要同時三人表示一致意見,加上三人的簽名。
作者: goodluck1689999    時間: 2022-5-3 10:05 PM

共同持有,需三人均同意才能賣出; 若為一人出面代表買賣,需先取得其他二位的同意及委託書方可全權辦理的.
作者: gorden_d    時間: 2022-5-3 10:35 PM

我是不熟房屋買賣的相關法條拉
這個版建議專業資訊詢問專業人員
我想把三個人的名子改成一樣行不行

作者: 摩雷克斯    時間: 2022-5-4 01:03 AM

對於您的問題

您都說了這是您朋友...意味者這於您無關對吧!
當然這是您朋友家庭問題,算盤打在精細最後也是活得最辛苦的那個!
要女兒獨立也好?嫁人也好?當初就不因該指望她出錢,而且一般來說會計較的家庭問題特別多!

雖然只是外人看笑話,不過給您朋友的建議放棄吧!
與其現在計較這個房子問題?不如等家人都走了房子還是在她的名下(除非有兄弟姊妹)
不然這問題打從一開始就是沒有意義!

基本上有房留給父母,是一種孝道年輕有能力再賺就有了!
女人自身不爭取黃金歲月,只會自討苦吃!男人頂多到45也差不多了...
所以沒有甚麼好計較的蠢問題,本人就不指望繼承問題...畢竟問題太多想要的家人自己會爭取!
一旦拿了財產就要負責父母的監護權,嫌煩所以一開始就已經在規劃清單中!
年幼就能鋪成很後面的道路...看看過去的自己想想現在的自己~
長輩的模樣很容易成為小孩子的警惕!

結論
目前還有家有得住就該感到滿足,那父母與子女不論是否要賣房?沒地方住就不要求對方!
內容就是一種警惕,父母早晚都會走,即便那個家最後不是留給您的朋友?
那未來老人家受病痛折磨時,不要找兒女沒盡孝道!這不就解決問題了
更別說醫療費遠超出買房費用!(活越久陪越多...就是那麼直白的告知她吧~)

以上言論純粹參考
作者: y670710    時間: 2022-5-5 05:49 AM

一間房子3個人的名字,要賣房子的話,就要3個人共同同意就OK。
作者: y670710    時間: 2022-5-31 02:16 AM

既然是三個人的名字,可以歸納委託1人專門去處理買賣簽約之情形,後3人同意就可以分攤ok
作者: humid821    時間: 2022-7-23 12:28 AM

你的情況下:
如果要賣整棟房屋,那要再說服一個人同意也要賣,也就是人數超過一半或是共有部分超過3分之2,但賣的時候要先通知不賣的那位,問他有沒有意願要買你們的部分,沒有要買再找其他人賣,因為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。
如果不能再說服一個人同意也要賣,那你只能賣該屋自己的持分,也是一樣要通知其他共有人,問他們是否要買下你的持分,不果他們不要買,再找其他人購買,一樣因為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,但應買的人變成購買後要與原本就在的其他共有人一起持有該屋,所以通常售價不高。
作者: daventure    時間: 2022-7-27 08:25 AM

要多個人持有,還有個方法是成立投資公司,透過公司的機制共有,在處分財產時也會更透明有效率。
作者: 粵獅麒    時間: 2022-8-4 12:13 AM

aa3804832 發表於 2022-4-10 01:37 AM
只能全部都同意才能出售,因為我家也有類似問題,無法溝通就沒辦法解決,除非就是出錢把剩下的名義買起來變 ...

目前是沒有想要賣,有這問題是我聽我朋友聊到是因為平常都會因為一些小是在講,才會想房子後面的問題,到時候也會產生,除非他們的相處模式改變了
作者: 粵獅麒    時間: 2022-8-4 12:28 AM

QQ588B 發表於 2022-4-14 12:54 PM
我建議你趕快處理  或者趕快跟其他兩人討論把你的分給賣掉   或者把她兩人的分給買起來....
我敢跟你保證   ...

這麼解釋,房子是一塊,土地是一塊,總歸一句,要好就房子放著就好,就不會吵架,要住就一起修,不住就放著,是這意思吧,我在跟我朋友說,謝謝
作者: 粵獅麒    時間: 2022-8-4 12:40 AM

摩雷克斯 發表於 2022-5-4 01:03 AM
對於您的問題

您都說了這是您朋友...意味者這於您無關對吧!

我的朋友對家人還不錯,只在於跟其他家人會常常因為依些小事吵架,小事久了會變大事,都不願溝通
各自上班忙碌,沒空溝通,一回家都是關上門的,除了跟老人家聊天以外的時間


作者: xgz3008    時間: 2022-8-6 08:45 AM

通常名字三個人就得三個人同意才能出售
作者: a4657768    時間: 2022-8-7 05:27 AM

寫授權書就好了 不然就是三方都要簽名 即可買賣
作者: asd445698    時間: 2022-10-9 03:12 PM

你需要說服其中1人即可 就可買賣全部產權
依據土地法第34-1相關規定 (補充13樓)
持份超面積超過1/2及人數超過1/2 或 持份面積超過2/3
但 那1/3的價格還是他的就是
不過持份所有人有優先購買權
舉例  A B C 各持有X地1/3產權 A跟B一同把X地'全部'賣給D 賣3000萬元
此時必須先通知C說我們要賣全部產權 你要不要買?  (優先購買權)
如果C買是買2/3產權 因為C已經有1/3
代表C可花費2000萬元 把產權變成1/1全部都是他的

但假設沒有先通知C 直接把全部賣給D
C如果本來就想跟你們買 那C可以告A跟B (優先購買權)

補充 持份產權會使價值降低 假設全部3000萬 那1/3是1000萬? 不是,可能800萬都賣不掉
因為你們是持有全部的1/3 代表你如果要處分全部產權 需要先通過其他人同意

作者: smallkings    時間: 2022-10-10 10:03 PM

如果自己部份不想要了啦,對外不好賣也可以看另外兩人誰要,就賣給那個人。
相處不好最後一定歸於一個人的,相處不好,大家會開始找麻煩用理由把人逼走的,
例如想裝修房子不給弄之類的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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