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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興票案2.4億元 宋楚瑜:家醜不外揚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hi995376a    時間: 2010-5-1 02:20 AM     標題: 興票案2.4億元 宋楚瑜:家醜不外揚

本帖最後由 hi995376a 於 2010-5-1 12:19 PM 編輯

興票案2.4億元 宋楚瑜:家醜不外揚



(中央社記者焦興華上海30日電)針對興票案新台幣2.4億元歸屬爭議,出席上海世博會的親民黨主席宋楚今天在媒體追問下打破沈默,不悅地表示,「不要把台灣的醜事帶到外面來!」

宋楚瑜該案委任律師黃珊珊在上海表示,國民黨於24小時內就媒體報導上的不實言論提出澄清

10年前轟動一時的興票案到今天依然充滿政治爆炸力,興票案2.4億元歸屬問題,這兩天引爆國民黨與宋楚瑜之間極大爭議。

應邀出席上海世博會開幕式的宋楚瑜,今天安排與大陸國台辦主任王毅會面。但媒體一心只想追宋楚瑜興票案2.4億元的爭議。宋楚瑜上午在下榻的上海香格里拉飯店,被守候在一樓的大批台灣媒體追問有關興票案2.4億的問題。

宋楚瑜原本拒絕接受採訪,但在大批媒體追問下,表情不悅地丟下一句話:「不要把台灣的醜事帶到外面來!國民黨…」。宋楚瑜原本還要表示意見,但在說完「國民黨」三個字後,突然緊急收口,就在國台辦人員護送下進入電梯。

宋楚瑜該案委任律師黃珊珊這次也在上海出席世博會,她指出,對於今天台灣媒體登載的國民黨有關興票案2.4億元的5點聲明表示不滿,認為有許多地方與事實不符。

她說,今天是來參加上海世博會,這是上海的大盛事,不應該破壞世博會的氣氛。原本不想在上海針對2.4億元表示意見,但看到今天報紙上國民黨的5點聲明,不得不被迫回應。

她說,宋楚瑜委任律師領回提存的2.4億元後,即委任律師事務所保管及處理後續事宜,並親自告知國民黨。

她進一步說,宋楚瑜於可取回2.4億元的第一時間即已親自致電國民黨,並告知相關事宜由她的律師事務所來處理。

黃珊珊表示,她於3月5日視赴國民黨總部交付表明受委託事項及授權證明的函文,國民黨隨即於3月9日回函表示指定行管會主委與黃怡騰律師為代表人,她從頭到尾都沒有說要私了這件事情。

她表示,宋楚瑜已委任律師清楚詳列興票案帳戶來源及流向,並已向國民黨提出說明。有關媒體的報導,她於4月27日擬妥說明函親赴國民黨逐筆說明興票案中相關帳目及來源與流向,並表示希望能向國民黨秘書長親自說明,但國民黨迄今未正式答覆。

她強調,李登輝交給宋楚瑜款項早已用罄,如今2.4億元都屬於宋楚瑜競選台灣省長時的結餘款,希望國民黨1週內拿出證據,向社會說明清楚。
****************
這是國民黨政府以前的悲哀
如果當時有健全的體系和透明化的制度怎麼會弄到現在這種處境
至於宋楚瑜和陳水扁的海外帳戶有何不同?
很明顯的至少宋楚瑜在擔任省長以前是台灣最耀眼的政治明星之一
而陳水扁的贓款都是在總統任內的貪污所得
至於陳先生號稱的資金用途,很明顯都在未定之天
順代一提:
國民黨打算捐黨產作公益?
這麼這年代作公益都是贓錢阿?
陳水扁要捐出海角七億?我的看法是都是贓錢你捐啥?錢是你的嗎?
黑人說我要做公益?我問了服設的同學說成本根本不到50元!捐100?實賺430元
國民黨說我要做公益?請問到底政府的錢是你的嗎?就算民法不能求償,就地合法化,你要還也該回給政府!
老實說我覺得公義的名子都給這些人弄臭了
****************
億4千萬捐給國家吧............
這些錢搞不好都是當初從台灣人民的稅金裡抽取.............
還是歸還國家 ...
高等會員 發表於 2010-5-1 11:38 AM 大大很對!
這些非法所得,其實都是國家或人民的財產!
你要捐錢作公益?我門當然歡迎,不過可以請這些人拿自己的錢捐好嗎?
用人民的錢作你自己的公益?
算盤打的可真精阿?
你經手過的錢就是你的錢?那我看過的帥哥是不是都是我的老公阿?
作者: shen3yun2    時間: 2010-5-1 04:32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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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zharde    時間: 2010-5-1 07:46 AM

我覺得李登輝跟宋楚瑜何必合謀去拿回這筆錢?宋楚瑜是什麼身份能幹什麼事情,李登輝當時有不知道的道理嗎?
直接讓這筆錢歸國庫就好,難道還寄望還能讓這筆錢變成私產嗎?
作者: ck1912012    時間: 2010-5-1 08:04 AM

社會真的是有夠黑暗~當官a錢都沒事
而且還講的很正大光明一樣
作者: DUPPY    時間: 2010-5-1 08:29 AM

家醜不外揚勒..宋你拿的可是台灣人的錢耶.還在那說些有的沒的
黑錢就黑錢.反正台灣官員都嘛會黑錢.黑多少而已
作者: hi995376a    時間: 2010-5-1 11:03 AM

社會真的是有夠黑暗~當官a錢都沒事
而且還講的很正大光明一樣
ck1912012 發表於 2010-5-1 08:04 AM


雖然沒能證實是貪污款項
但是金錢來源肯定有問題
一定又是秘密帳戶惹的貨
要不然怎麼會帳戶如此複雜
作者: 高等會員    時間: 2010-5-1 11:38 AM

2億4千萬捐給國家吧............
這些錢搞不好都是當初從台灣人民的稅金裡抽取.............
還是歸還國家吧............
國民黨還想拿回去..........欸.............
作者: rikishi168    時間: 2010-5-1 12:16 PM

這個老賊說的話能聽嘛
出老賊的團體說的話更不能聽
全部把錢交給公益團體運作吧
作者: hi995376a    時間: 2010-5-1 12:17 PM

2億4千萬捐給國家吧............
這些錢搞不好都是當初從台灣人民的稅金裡抽取.............
還是歸還國家 ...
高等會員 發表於 2010-5-1 11:38 AM


大大很對!
這些非法所得,其實都是國家或人民的財產!
你要捐錢作公益?我門當然歡迎,不過可以請這些人拿自己的錢捐好嗎?
用人民的錢作你自己的公益?
算盤打的可真精阿?你經手過的錢就是你得錢?
那我看過的帥哥是不是都是我的老公阿
作者: d640412    時間: 2010-5-1 12:21 PM

我還以為國親早就不知醜了,沒想到他們還知道這是醜事。
作者: 高等會員    時間: 2010-5-1 02:43 PM

大大很對!
這些非法所得,其實都是國家或人民的財產!
你要捐錢作公益?我門當然歡迎,不過可以請這些人拿 ...
hi995376a 發表於 2010/5/1 12:17

這筆錢可不是小數目
如果讓學校的學子吃營養午餐絕對足夠搞不好還有餘款..............
講難聽點這筆錢是不是黨產還不曉得...............
以上是小弟的看法國民黨支持者可別打小弟...............
作者: bear933    時間: 2010-5-1 02:55 PM

法院不是已經判還給宋了嗎
除非能證明錢是屬於他們的
否則KMT根本是不尊重司法
作者: housepain2002    時間: 2010-5-1 05:11 PM

都已經10年了
難道這又會變成選舉的一種工具嗎?
拖累別人的工具
作者: hi995376a    時間: 2010-5-1 10:15 PM

本帖最後由 hi995376a 於 2010-5-1 10:18 PM 編輯
我還以為國親早就不知醜了,沒想到他們還知道這是醜事。
d640412 發表於 2010-5-1 12:21 PM


誰說國.親的貪官知恥了?宋先生還不是找律師放話
看他這個動作應該是做不成官乾脆海撈一票
誰說選舉結餘款=個人財富
那政治獻金給當選人不就是=賄款了嗎?
反倒是政治獻金給沒當選人才是支持政治活動
感覺上他的邏輯有點給他X殘
作者: longma    時間: 2010-5-2 01:16 AM

沒辦法 大家都 made in taiwan
傳說中的台灣製造
作者: h1129    時間: 2010-5-5 04:23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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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ichausroc    時間: 2010-5-5 05:07 AM

這也干扁事?
噗~妳的發言就能扯扁?
還有啥玩意兒?
哈哈
中國強~耶 發表於 2010-5-5 05:01 AM


這也干鳥事?
噗~妳的發言就能扯鳥?
先生莫急 所謂無鳥勝有鳥 身上無鳥心中有鳥
先生經天緯地之才 有鳥沒鳥一個樣
作者: hi995376a    時間: 2010-5-5 05:51 AM

對於政客
要有高度的警覺
h1129 發表於 2010-5-5 04:23 AM

恩阿,不管政客的話說的有多漂亮
我只能說:不是你絕對沒做壞事,只是我沒能在法律上證明你犯罪
事實比怪獸還可怕
作者: hi54064    時間: 2010-5-5 08:33 AM

你們這些小朋友只會打嘴砲

十多年前省府公家生意多好做知道嗎???
二百萬的議員配合款
議員1/3  仲介簽線1/3  廠商1/3
廠商最後連工帶料只花20萬
發票開給學校當然是開二百萬
廠商如何得標???

學校將標案的公告貼在校門口  並且拍照
拍完照  就將標案的公告撕下來
這就叫做門首公告   明白嗎???
隨便弄三家公司標單寄出去
一家廠商多分身
標案就拿到了

技巧很多
林老師的朋友以前都幹過

一堆笨蛋還以為省主席很清廉
要五毛   不會只給一塊
大家都有的吃  吃的很飽
作者: kashinka    時間: 2010-5-5 08:50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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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caca6677    時間: 2010-5-5 08:51 AM

這樣說不知道對不對.....至少他還知道這是"醜".
作者: sevil9    時間: 2010-5-5 09:31 AM

兩個都一樣黑
他現在如果捐給國家,我相信一樣被國民黨拿走
不如捐給慈善團體
捐給陳樹菊阿嬤好了,幫他創一個基金會
作者: hi54064    時間: 2010-5-5 09:38 AM

兩個都一樣黑
他現在如果捐給國家,我相信一樣被國民黨拿走
不如捐給慈善團體
捐給陳樹菊阿嬤好了,幫他 ...
sevil9 發表於 2010-5-5 09:31 AM


對大大這一點提議倒是很贊同
給陳樹菊決定
作者: jacky011022    時間: 2010-5-5 03:45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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