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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ifero123 發表於 2016-2-22 08:22 AM

奶油也要正名 未達標準只能稱「脂肪抹醬」!

作者魏宏新 | 風傳媒 – 2016年2月21日 下午5:31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https://s1.yimg.com/bt/api/res/1.2/8JyOOgxvwCB8ns5B2bSK9A--/YXBwaWQ9eW5ld3NfbGVnbztxPTg1O3c9NjAw/http://media.zenfs.com/zh_hant_tw/News/stormmedia/20160221-043631_U720_M130563_d541.jpgitoksWLnaMyS衛福部食藥署新一波食品正名!食藥署針對不同製造過程,對食品作細項正名。未來若要名叫「奶油」,產品規定須有至少80%的乳脂肪,而其他植物油或混合由加工而成的產品則改稱為「人造奶油」或「脂肪抹醬」。至於醬油和醋,則必須是由豆類產品或蔬果發酵釀成,若添加其他原料也要改名。
根據《中國時報》報導,衛福部最新的「奶油、乳脂、人造奶油品名及標示規範草案」將在3月底出爐,未來只有乳品延伸出來的油脂製品,其乳脂肪含量需達80%,才可稱標示為「奶油」;其他乳脂肪含量在10-80%之間的產品,則需更名為「乳脂、食用乳油或鮮奶油」。
https://s3.yimg.com/bt/api/res/1.2/xl.DNkjrSAouNSaP_sUYVg--/YXBwaWQ9eW5ld3NfbGVnbztxPTg1O3c9NjMw/http://media.zenfs.com/zh_hant_tw/News/stormmedia/20160221-043738_U720_M130562_0aa0.jpgitok2exS5VPC

奶油(取自網路)


至於其他以棕櫚油、椰子油或牛油混和植物油加工製成的商品,為避免民眾混淆,需依脂肪比率命名,稱為「人造奶油」、或「脂肪抹醬」。且未來人造奶油產品上不得出現「植物性」字眼,否則恐誤導消費者以為產品較天然而購買。而脂肪含量低於35%的商品,則連「人造奶油」的字樣都不得出現,只能叫「脂肪抹醬」。
另外,未來醬油和醋也需依產品製程和原料更名。食品營養科科長李婉媜表示,未來稱為「醋」的產品,要經過水果或食物發酵,才能命名叫「醋」,若發酵過程還添加了其他調味料如糖、鹽、果汁等其他原料,則要更名為「調理醋」;至於有在製程中加入冰醋酸的產品,則更名「合成食醋」。
而「醬油」的部分,則需經植物性蛋白發酵才能稱之;若產品經過氨基酸水解,就要改標為「速成醬油」、「調和醬油」,不可以「醬油」一以概之。
食用署食品組副組長許朝凱表示,未來規定正式上路後通過後,市面上將有5成商品都須正明。而這一波正名草案,最快將於2017年開始施行,未來廠商若未依規定更名,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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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n701275 發表於 2016-2-22 08:30 AM

奶油還是少吃為妙,最好是使用歐美國家天然製造的乾酪。

oscar13 發表於 2016-2-22 01:45 PM

市面上人造奶油當然比較多阿
所以還是少吃啦
這樣正名後消費者更容易挑選了

mucy 發表於 2016-2-22 08:37 PM

很不錯,等實施那天就知道自己平常實用的都是啥醬油奶油了,嗯,大概也猜得出來,都是速成、人造啥的吧{:51:}

wangminyuan 發表於 2016-2-22 09:12 PM

台灣的食安太恐怖了, 人造奶油是我最喜歡吃的, 可是它的反式脂肪太高了,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
bestwell317 發表於 2016-2-23 12:32 PM

消費者看到 "脂肪抹醬"  應該不會想去買他了 {:32:}

devil08 發表於 2018-5-2 11:52 AM

多吃一些天然的食物,加工製成的還是少吃為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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